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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2026年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项目(一类赛)| 广东省高级茶艺师技能大赛证书

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

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项目

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依托职业技能竞赛搭建茶行业技艺比拼、经验互通、人才挖掘载体,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夯实我市茶产业人才根基,赋能我市茶行业就业扩容、产业提质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

技术指导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

协办单位:广州市怡臻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

竞赛按要求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全面统筹指导,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赛事的策划筹备、赛务安排、宣传报道等工作。

根据赛事安排,下设技术工作组、赛务保障组、监督仲裁组、安保组等竞赛工作实施小组。

三、竞赛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竞赛项目及标准

1.竞赛项目:茶艺师

2.竞赛标准: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茶艺师》组织命题,难度相当于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并结合华南地区茶叶产业特色、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与技能发展方向,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1.初赛时间:2026年9月18日

2.决赛时间:2026年9月19日—20日

3.竞赛地点: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号)

(三)竞赛方式

1.赛制:个人赛

2.初赛:若报名人数超过70人,增设初赛,选出前70名选手进入决赛。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命题,时间为90分钟。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种题型,试卷满分为100分。初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当成绩相同时,根据题型权重得分高优先原则。若分数仍相同,以竞赛用时较短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采用实操技能比赛。具体见技术文件。晋级参加决赛的选手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若因不可抗力(如疾病、事故等)无法参赛,允许由主办单位按照初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通知符合条件的选手递补参加。

4.竞赛成绩评定:竞赛以个人决赛成绩决定最终名次,初赛阶段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相同时,按照模块权重得分高优先原则,决定选手最终名次。

四、参赛资格与竞赛报名

(一)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应年龄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现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满一年以上,从事茶艺相关工作的人员(含在穗的港澳从业者,不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职工)。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广州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或更低等级的比赛。每个单位不得超过5名选手参赛。

(二)竞赛报名

1.报名时间:从竞赛通知发出之日起接收报名,2026年8月25日截止。

2.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0-85524304

(2)竞赛报名邮箱:ygpx2014@126.com(请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包上传)

(3)纸质资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号员村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七楼培训部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亲笔签名后经所在单位盖章)、《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单位盖章)、《选手安全协议书》(附件3);

(2)本人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电子相片(照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复印件1份。报到时请带原件,且提交复印件;

(4)现在岗工作或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以及参赛选手工作单位证明(需盖章)。

4.提交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并压缩成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项目选手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

提交纸质版:对初审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按要求提交纸质件参赛材料至指定邮寄地址,由本赛项竞赛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选手方可参赛。

5.以上所列相关表格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办理。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凡发现有报名材料造假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裁判团队组建方式

由赛事组委会根据项目赛事要求和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遴选要求,聘请具备竞赛项目执裁要求的资深专家团队,包括裁判组长及裁判成员,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六、竞赛奖励

(一)颁发获奖证书。由竞赛组委会对竞赛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当决赛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内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当决赛人数在30人以上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在竞赛项目决赛总人数(实际参赛人数)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决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华南农业大学按规定颁发茶艺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选手参赛前已获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三)纳入“羊城工匠”培养对象。由广州市总工会对竞赛项目第一名获得者在申报“羊城工匠”培育对象时优先考虑,同时在评审中予以加分激励。

七、申诉、仲裁和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耗材,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在竞赛结束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叙述,并提供事实依据(无事实依据或主观臆断不予受理),经选手本人亲笔签名后提交,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监督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研究处理。

2.经调查确认所反映问题属技术性问题的,仍交由竞赛项目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的,由监督仲裁组作最终裁决,并将最终处理意见反馈选手本人。参赛选手不得因对处理结果有意见而影响竞赛的正常开展。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组委会监督管理。

八、实施保障和安全、防疫要求

1.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比赛场地、设备、器材等技术保障工作,快速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场地、设备、器材故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2.安排保卫人员负责竞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竞赛场地的看管、现场秩序的维护、有关车辆的引导、消防安全的保障等。

3.做好卫生防疫和应急医疗保障,现场配备专用应急药箱及医护人员,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九、其他事项

(一)食宿安排。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代表队食宿费用自理。

(二)安全保障。所有参赛选手与组委会签订《选手安全协议书》,各参赛选手请自行购买保险。

附件:

1.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3.广州市“红棉匠才”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二届产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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